退款政策
暖心旅行社股份有限公司 最後更新:2026 年 10 月 31 日
一、適用範圍
本政策適用於您在本網站(1trip.com.tw)報名暖心旅行社旅遊行程,並以信用卡、ATM 轉帳或其他線上方式支付之訂金與團費。退款條件以雙方簽訂之旅遊契約為準;契約未約定者,依交通部觀光署公告之國內/國外旅遊定型化契約及相關法令辦理。
二、旅客出發前取消
您於出發前解除契約,本公司將依旅遊契約所定之取消費用標準(依通知到達本公司之日距出發日的天數計算)扣除應賠償之費用後,退還其餘款項。已代繳之簽證、證照規費及依航空公司、飯店規定不能退還之費用(例如已開立之機票),另行扣除並提供單據。
三、因本公司因素取消或變更
因本公司未達最低組團人數或其他可歸責於本公司之事由而取消行程,將全額退還您已繳之費用,並依旅遊契約規定賠償;如您同意改參加其他行程,差額多退少補。
四、不可抗力因素
因天災、戰爭、疫情、政府命令等不可歸責於雙方之事由,致行程無法成行或須變更者,本公司扣除已支付且無法退還之必要費用後,退還其餘款項,並提出支出憑證。
五、行程中途離團
行程開始後您自行放棄部分行程或中途離團,未使用之住宿、餐食、門票等費用,依旅遊契約規定及實際可退回之金額辦理退款。
六、退款方式與時間
・信用卡付款:以刷退方式退回原信用卡,實際入帳時間依各發卡銀行作業而定。
・ATM 轉帳或匯款:請提供本人帳戶資料,以匯款方式退還。
本公司於確認退款金額後 14 個工作天內辦理退款。
七、如何申請
請來電或來信告知姓名、報名行程與出發日期,本公司以收到通知之日為取消日,並以書面或訊息回覆退款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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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話:02-2733-9188
Email:service@1trip.com.tw